第四百四十一章 玉佩丢了

鲜肉粽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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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虽然听说失恋有人寻死觅活的,可这古代的恨嫁女也这么疯狂啊,为了一个男人,身家性命都不要了。

    “所以啊,姑娘,看你年纪轻轻的,现在还是不要去了。那五味居已经给查封了,年轻的老板也给带走了。听说就算是没事了,也要赔人家银子不是。好好的一个地方,只怕一条人命官司下来,一间好好的饭馆就没了。”

    那人说完,摇着头走开了。一边走还一边的唏嘘不已。

    奚瑾萱给他说的一愣一愣的,不过也感觉世事无常。去过两次,觉得那老板应该挺会做生意的,可没想到对于感情的事情竟然这么的执拗。而且你不愿意可以婉拒,何必逼的人家跳楼呢。

    再一想,谁跳楼,谁坐牢和自己真心没啥关系,只是这路还没打听明白呢。

    这次又找个人问问,奚瑾萱又不能问“五味居”了,才想起了金翠斋,索性找人问问金翠斋的位置,总不见得都那么巧的发生命案吧。

    不过,奚瑾萱一下子想起金翠斋老板“金秀才”那张温和、无害的脸,想着也是年轻多金的一个人物,多半也有女人愿意贴上去呢。真有命案发生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了。

    不过总没那么巧的事情,不会所有有名的地方都有姑娘为了老板跳楼的。奚瑾萱一下子就打听到了金翠斋的方向。而且告诉她位置的还是个中年女子,听到奚瑾萱问金翠斋,又见她一身上好料子做的衣服,眼里露出羡慕的神色,显然以为奚瑾萱是要去消费的。

    谢过那女子,奚瑾萱不觉苦笑。别说去金翠斋消费了,现在自己肚子饿了都没钱买个包子吃呢。

    想到丢失的钱袋,奚瑾萱就叹了口气,不自觉的又去摸摸放在怀里的玉玲珑。

    玉玲珑还在,被怀里的温度暖的温热的。可奚瑾萱的脸色却微微发白。一把掏出玉玲珑,又向怀里的内袋摸去,仔细的捏了半天,却除了那玉玲珑之外再无它物。

    “呃呃,没有?难道给那贼偷吴三拿去了不知道?”奚瑾萱脸上的冷汗就下来了。

    因为丢的不是别的,竟然是岑千叶离开时放在她手里的那一枚玉佩。

    奚瑾萱现在后悔,应该将那块玉佩放在清月轩或是直接挂在脖颈上的,怎么就偏偏要放在怀里。

    可当初奚瑾萱真心不舍得把那块他送的玉佩就直接塞在清月轩的抽屉里,可贴身带着又觉着有些暧昧,所以才不离身的放在了衣衫的内袋里。

    现在想想,要么就是给吴三那贼偷偷去了;要么就是掉了。

    如果说吴三从自己怀里偷去的,自己怎么也该有些感觉的吧。难道是装玉玲珑的时候不小心漏掉了?

    奚瑾萱觉得这种可能比较大。索性也不去金翠斋了,随手从一边墙角捡起一根木棒拿在手里,又超她走出的小巷跑了回去。

    虽然已经走开这么久了,奚瑾萱觉得那里人少,如果掉了希望别那么快被人捡走。可又怕再遇到吴三、李二虎他们,所以才拿着根棒子壮胆。

    一路七拐八拐的往回找,奚瑾萱凭着记忆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可除了地上还扔着那把吴三的飞刀之外,连个纸片都没有。

    “刀还在,玉佩给捡走了?”奚瑾萱围着这附近又找了好几圈,刚才打斗的痕迹也在。甚至在最开始被吴三和两个混混堵住的那个巷子里,奚瑾萱还发现了她匆忙间为了引开坏人的注意力而仍在地上的那个荷包。

    荷包里的银子没了,那是自己撒出去的,一定是被混混们捡走了。可荷包里还有几枚铜钱呢,何况这个荷包绣工精美,一看也不是俗物,若是有人见了也会被捡走的才对。

    所以得出一个可能,就是这段时间应该没有人来过。那玉佩就不是掉在这里了,而是八成被吴三偷了。

    想到那块玉佩是自己贴身内兜里装着的,居然都被吴三偷走了,奚瑾萱就是一阵的气结。狠狠的咬牙想着:吴三,奚姑娘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眼见着夕阳西斜,奚瑾萱却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以她的性子,应该找个把贼偷出来问问,那个吴三或是李二虎的老窝在哪里,自己冲进去把玉佩抢回来。

    可她是莽撞、自大,但不是傻子、疯子。那么做无异于羊入虎口,自己脑袋给驴踩了又给门夹了才会那么做。

    可如果就这么算了,那玉佩怎么办?那可是岑千叶的东西。先不说玉质如何的上乘,是不是价值连城,单单想起岑千叶那小气巴拉的性子,多半不会饶了自己。

    何况……何况那块玉佩还有着那么点定情的意味,自己就这么丢了,他知道了不把自己掐死才怪。

    怎么办?怎么办?好好的一块玉佩,就被自己马虎的给丢了。岑千叶掐死自己是小;被他说成是白眼狼,辜负了他的一番情意是大呀!

    奚瑾萱急的原地转圈,忽然就想到洛天赐说过的一句话:遇到偷儿还是报官的好。

    对啊,我可以去报官。二十一世纪的小孩子都知道,有事情,找警察嘛。

    这古代的官府应该和警察局、派出所差不多,即可以报失,又可以报案。想想自己也不能白白被偷了一场,还差点被拐卖了,去报官,说不定就能为民除害,把李二虎和吴三他们一网打尽。

    想到这里,奚瑾萱眉头舒展开,已经有了底气。

    出了巷子再找人问:官府在哪里?有人好心的指给她,但随即上下打量了一下奚瑾萱,见着瘟神似的快步走开了。

    “我又不是小偷、强盗,干嘛那么紧张的看我。”奚瑾萱好奇那人给她指路之后仓惶离开的样子,可也不及细想。就按照那个方向找了过去。

    古代的衙门和电视里看到的差不多,不过远没有电视上看起来那么有气势,倒是透着一股子邪气和冷清。想想也是,平时老百姓谁愿意到这里来呢,都是有了案子,或是断不清的官司才来这里的。衙门越冷清,倒是显得国家越安定了。

    倒是那一股子邪气让奚瑾萱感觉不舒服。可仔细想想,古代的衙门除了审案,也押着刑犯,还有刽子手会砍人头。如果是上面的青天大老爷一句话,就有人要等着秋后问斩了。所以阴气重,看着邪,也是正常。

    既然到了传说中的官府衙门,奚瑾萱就兴冲冲地往里走。一边想着如何描述李二虎和吴三那几个坏蛋。

    可还没进门,两个穿着青布忠勇服的小兵就把奚瑾萱拦住了:“何人乱闯衙门?”

    “大人好,我叫奚瑾萱,来报官的?”奚瑾萱的脸上挤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来。这阵势她也在电视里见过,所以也没觉得害怕。

    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兵上下打量了奚瑾萱一番,口气不善的喝问道:“是来报官的,还是来投案的?”

    “投案?不是,我是来报案的。”奚瑾萱给问的一愣,但也知道这两个词的意思完全不同。难道是那个小兵听错了?

    “报案?报案有提着棍子的吗?还是说那是凶器证物?”那小兵一脸的狐疑,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刀把上。

    “啊?哦哦,错了,这是我捡来的,防身用的。我遇到了一伙贼偷,偷了我的银子和玉佩。”奚瑾萱赶紧解释着,随即把手里一直拎着的木棒也扔出老远。

    现在奚瑾萱知道,为什么后来给自己指路的那个人那么诚惶诚恐了,想必自己提着一根棒子找官府衙门,那人以为自己是作案的坏蛋,现在要去自首的。

    见奚瑾萱把手里的棒子扔了,那两个小兵才重新打量奚瑾萱一番。只见她身形瘦小、衣着不俗,倒也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姑娘。只不过穿戴这样的好,却没有一个丫鬟、婆子陪伴,还提着一根棒子来这里报官,实在是很少见了。

    那两个小兵对视一眼,竟然觉得奚瑾萱是不是脑子有些问题?其一,没有哪个女子孤身一人上街、还如此淡定自若的;其二,就算是遇到了贼偷,一个年轻俊秀的姑娘家居然不哭不闹,也不见委屈害怕,竟然提着一根棍子说是防身,还自己跑来报官的?

    大多女人遇到了贼人,要么就吓的尖叫、啼哭,要么就是转身就跑,还有直接晕厥的。被偷了还能若无其事来报案的,要么就是脑子有问题,要么就是存心戏弄官府呢。

    “报的是偷盗吗?那到侧边的门房做个记录,然后等老爷传唤吧。”虽然已经在心里打定主意这女人有病。可那小兵还算是念着奚瑾萱是个女人,并没有强硬的赶走。

    “等候传唤?那我要等到什么时候?我丢的可是很要紧的东西啊,能不能尽快帮我找到?”

    奚瑾萱这么一说,那两个小兵就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情来,大手一挥,轻蔑、不屑的说道:“你知道这京城里有多少家商铺、多少的百姓?你知道每天有多少的案子、多少的琐事?单独今儿来报失的就有二十来个了,你的东西丢了要紧,别人的就不要紧了吗?就算是要找,是不是也有个先来后到?何况事有轻重缓急,刚刚五味居那边有了人命案子,大老爷还在那边忙着,你丢了什么东西那么矜贵,还能大过人命去了?”

    被那小兵一抢白,奚瑾萱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儿,也没有反驳的话。只得点点,向一边的小门房走去。

    这里应该是个类似于收发室的地方。不过里面坐着的倒不是个老头,而是个三十多岁的清瘦男人。面前的桌上摊着几张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蝇头小楷。

    那男人听到有人进门,头也不抬的说道:“说吧,丢了几只鸡?少了几瓢米?是邻居占用了你家的水井,还是布店的老板少量了三分的布料?”

    说着,又摊开一张白纸,拿起毛笔蘸些墨汁,做好了记录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