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荒岛探险

我吃红果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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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雨了?”似醒非醒间,宁冲感觉有雨点落在自己脸上,还有个软软的东西在脸上划拉,痒痒的。

    “我在屋里,怎么可能下雨呢?不可能啊……”他混沌的大脑反应很迟钝的想着:“这个软软的东西是什么……”

    “不对,我不是在屋里,我好像是在沙滩上!”一念及此,大脑立刻清醒了过来,宁冲猛地睁开眼睛,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条白色的小狗,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他。

    “我靠,旺财!”宁冲惊喜不已,原来它在这呢!可能是自己走的时候把它忘了,这么多天来,它就在小岛上自己生活啊,看来过得还行,不但长大了点,毛也挺干净的,一点都不像是野狗。

    不过,刚才的雨……宁冲眼光扫过旺财伸出来呼哧喘气的舌头,嘴角抽动,好吧,看在你没咬我的份上,我就原谅你好了。

    反正宁冲自己认为,谁要是把他丢在那个地方不闻不问的,是肯定不会原谅他的。

    “来,旺财,饿了吧,我带你回家吃肉。”宁冲伸出手去,对旺财招呼道。

    旺财歪着脑袋,看了宁冲几眼,呼噜了两声,转身就跑向了小岛深处。

    “嘿,别跑啊旺财!”宁冲看着小狗跑了,顿时也追了上去,但是不得不说,狗这玩意跑起来真比人快,宁冲努力追赶,也只能看见一个白影。

    沙滩边缘,是荒芜起来的土地,地上的草都不是很多,而远处,是一座小山丘,倒是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树木。

    没一会儿,在山丘脚下树林的边缘,宁冲失去了旺财的踪影,左顾右看了会儿,宁冲叹了口气,准备离开,知道了旺财在这,以后总有相见的时候。

    但就在他转身要走的时候,眼角忽然发现了一道闪光。

    “恩?是什么在闪光?”宁冲心中好奇不已,将头扭了回去,却没有发现闪光,再试。

    如是再三,变换着角度,宁冲终于发现,闪光的东西在一株小草的根部,他走了过去,弯腰捡起这个东西来,在手里来回一搓,搓去表面的灰尘泥土。

    “这,这是镜子!”宁冲瞬间就认出了自己手上的东西是什么,就是块最普通的镜子的碎片,一点价值都没有东西。

    但就是这样的一块毫无价值的镜子碎片,带给宁冲的却是惊涛骇浪一般的震惊,自然界是不可能自然形成这样厚薄均匀,背面还镀着银的镜子碎片的,那么,它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呢!

    岛上有人!

    一瞬间,宁冲只觉浑身发冷,这么多天来,自己在这里进进出出,刚才还大声唱歌,甚至是睡在了沙滩上,如果这里真的有人,而且想对自己不利的话,那他刚才的行为,简直是找死啊!

    想到自己可能已经暴露在别人面前,自己的秘密都被看到了,林子里,很可能现在就有一双冰冷的眼睛在盯着他,宁冲背上的汗刷的就下来了。

    一时间,宁冲心乱如麻,一想到自己的秘密可能已经暴露,他就直想赶快离开这里,大不了以后自己都不来这了,反正自己是一直易容着呢。

    但就在他打开任意门要走之时,清醒战胜了恐惧。

    “这镜子上的泥土,说明这玩意不是最近留下的,再说,如果真的有人的话,刚才为什么不趁机动手呢?也许,是很久以前有人到过这里。”

    宁冲越想越感觉这才是正确的,否则,真有人的话,刚才自己喝醉了睡着的时候,就是最好的机会啊,面对任意门这样的东西,谁能忍得住呢?

    “走还是留?”两个念头在宁冲心中翻滚,但不一会儿,一丝微笑爬上宁冲的脸颊。

    “老子怕个鸟啊!”有危险了大不了开启任意门跑路,总不可能有人能把自己留住吧,那么,何不探索一下这个小岛呢?

    原本以为这个连手机信号都没有的海岛,是个没有价值的无人荒岛呢,但现在看来,这个荒岛忽然间就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到底是什么人来过这里,留下了这个镜子碎片,这个问题在宁冲脑海中翻滚着,让他很是好奇,一丝丝解开秘密的欲望从身体中的每一处冒了出来。

    迫不及待的打开传送门回到家里,换上那身迷彩服,拿起砍刀、匕首,水壶以及望远镜等装备,宁冲兴致勃勃的开始了自己的首次海岛探险之旅。

    “卡”一声树枝被砍断的声音传来,吓得一只野兔扑簌簌的跑走了,一只歪歪扭扭的鞋子出现在了这片难得的林中空地上,宁冲艰难的从树林中走了出来,浑身大汗淋漓,这原始森林中,根本就没有道路可言,想走出去,只能一步步的砍出一条路来。

    “呼,呼呼……”宁冲一屁股坐到树下,只觉浑身酸软,勉强拧开水壶盖子,咕咚咕咚的就把一壶水喝了个底朝天。

    抬头从空地上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在夕阳的余晖下,能看到山顶距离似乎也并不太远了,也就是三百多米吧,但往回看了看,宁冲就一阵无语,他从下午四点开始,奋斗了足足三个多小时,现在天都块黑了,才不过走出不到一百米去!

    “不行不行,这样下去可顶不住。”

    宁冲喘着气,一边休息一边在心中想着,爬上山顶,从高处俯视一下整个岛屿,寻找可能的目标,这只是探险的第一步啊,要是这就得好几天,那接下来的可能要在整个岛上的探险工作,难道要用年来计算?

    闭上眼,他在心中思索着,怎样快速的到达山顶。

    既然走不上去了,那么飞上去?弄一个直升机倒是不错的想法,不过,从难弄直升机却是个问题,真要买一个便宜点的,宁冲不是买不起,也能运进来,但是问题又来了,谁来开直升机?

    心中暗自定下学习直升机驾驶的任务,宁冲将这个念头先打消了,路得一步一步走,先看脚下吧。

    “其他人在森林里是怎么做的呢?”

    努力回忆着自己以前看过的贝爷的纪录片,好像,也是用刀子开路的,或者是,找个树木不多的地方爬上去!

    但这些都不切实际啊,自己这宅男的体力,怎么和特种兵相比?再说这个小山不像别的山,有陡峭的不长树的地方,起码宁冲所看到的地方,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林子,就是树多林密藤蔓到处爬,想过去,嘿嘿,砍吧!

    宁冲又忽然想到了这么一句话,“当你在森林中跋涉的时候,沿着河走,是最省力气的方法。”

    但这句话在这也用不上啊,这山上也没听到泉水响叮咚,倒是以后在岛上探险的时候可能会有用。

    “要不要退出去,从另一边绕一下,看能否发现峭壁或者泉水?”宁冲犹豫了一下,看看手上已经磨出来的血泡,牙一咬,老子就不信了,我还非就从这上去不可了!

    骨子里的执拗发作,宁冲又休息了一会儿后,抓起开山刀继续劈砍了起来,虽然胳膊酸疼不已,手上也是被刀把磨的火辣辣的,一滴滴汗水从头上落下,流进眼里扎的一阵刺痛,但在这种痛之中,一种莫名的爽快在心中弥漫。

    这种感觉,叫做自由,叫做战胜自己,叫做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