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满城尽带黄金甲6

夏桑颜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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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侍女们呆在一旁不知该置她如何时,只听鸢贞一声细长的尖叫:“哎呀,我的鱼!”然后她一下子骨碌的跳起来去揭了炉灶上黑黑的锅盖,只有滚滚的浓烟袭来。厨师长上前一看,锅里黑乎乎的一块快要分辨不清是什么东西了。

    “啪噔”一声,鸢贞手上的锅铲落了下去,她哀叹:“好了好了,红烧鱼没了。”她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抱怨,一众人汗颜不止之时,厨师长仔细揣摩了下那所谓的“红烧鱼”,那模样,估计是只简单的清洗过,没有去鳞、没有去腥、没有腌制。还多亏了鸢贞她忘了看火把鱼给烧糊了,否则就算是出锅了······还不知这鱼能不能下口。

    “大人,您身子金贵万分,不需得到这闲杂之地来,您想要什么,还是交给奴婢们去做好了。现在您正值新婚大吉之日,可不得出现了什么闪失。悦”

    她自知是给她们添了麻烦,现在还能恭敬对她,她就算是不想也不好意思再继续待下去了,于是尴尬的笑了笑,在一众侍女的拥护之下回了宫。

    心里默默悲哀,自己因着仙骨仙根收到无尚尊贵,向来是只有别人伺候自己的份儿,她也是过惯了这等生活。

    今日不过是想到如果自己有一天法力尽失,永久的成为凡人的话,那家常事务必须得了解上一二,于是本着“体验凡人生活”的想法去做些家务事,不想自己竟然如此没用,破坏了鱼塘不说,连自个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

    试想若是她真的是个凡人,现在在凡界必定得流落街头,以乞讨为生了,呜呼哀哉矣!

    还有那猎杀了珂七宠爱的灵兽之事,更是让她看清了这一点。

    那日,她闲得烦闷,自个儿发牢***在草地上玩弄着青草,用脚狠狠的踩压那青匆的小芽,以之为趣。英流又来看她,对她嬉笑道:“鸢贞上神大人,你可喜欢狩猎?搀”

    她放开脚下的草,怔怔道:“自然喜欢。”而且她不仅是会狩猎,还有许多狩猎的经验。天界的女神仙大都矜持端庄,断然这些暴力的狩猎行径做多了会跌份儿,她则不是,不仅喜好狩猎,早时还跟着师父师兄一起狩猎。

    若说往日她虽然不是落落大方的名门良媛的形象,至少也是个小家碧玉,但是一到了狩猎之时就大不相同了。长长的流纹群一脱,换上精致的胡服,三千青丝绾在了一起,怎样看都是精干利落的模样。

    真的上了狩猎场之时,弩弓在手,如鹰一般的侦查猎物。她的弓箭,应大多选择弹韧性都很好的易弯曲材料用来制作弓柄。每当举起弓箭预备引箭之时,瞄准猎物,那拉弓的模样可谓是英姿飒爽,将女子的豪迈洒脱尽数表现了出来。

    于是那时候英流问道:“不如大人您跟着我一同去狩猎吧?”话语真挚,语气平淡,像是真诚的问答,鸢贞诧异:“珂七不是让你盯着我不动,你现在邀请我一同去狩猎,若是让珂七他发现了,影响不好,还是算了罢。”

    看到鸢贞好意的拒绝,英流便更加坚定道:“鸢贞大人,您请放心。左右珂七殿下对我有恩,他一日为我主人,便终生为我主人。但是,鸢贞上神你是我的朋友,为了朋友舍弃掉自己的一些不在意的东西,没什么不妥。”

    鸢贞惊讶又是兴奋:“你已然这么义气到替人两肋插刀的程度了?”英流点头,“若能换得真挚的一份情谊,这份活路又能算什么?”鸢贞大喜,当即带上了一身装备,和他一同出去了。

    浓雾中景色尚不分明,唯可见近处枝叶上的露珠泫然欲滴,稍远处便只剩的朦胧剪影,混混沌沌交织在一起,抬首望见的穹天也似是被罩上了一层轻纱,晨光熹微,万籁俱寂,似是时光静止于此处.不知何处忽然传来鸟鸣,这一声破空的清啼鸣醒了世界,林中忽然喧嚣起来,八方四面的鸟群也加入到了鸣和中来。

    尽管是步入秋季,依然是“架鹰走犬,呼喝奔驰”。这个时间段狩猎多以猎狗加骑马射箭方式,冬季猎杀对象大多为野兔、鹿、山鸡、狍子等。鸢贞早时常是用的“单”为猎杀用具。

    单,本是古代的一种打猎工具,也可用作杀敌的武器。这种杈杆,可以用来刺击或抵挡野兽;它的上端叉角上还缚有石块,可以甩出去击伤猎物。这种打猎工具盛行于原始时代,后世罕见。如今用的是弓箭,麻利得多,只是鸢贞向来觉得不大上手。

    鸢贞和英流骑着马在丛林里奔驰着,许是两人的大张旗鼓导致四顾的环境相对无声,唯有天上的鹰嗷嗷的叫喊。

    野草枯萎之后,猎鹰的目光显得特别锐利,很容易发现猎物;残雪消尽之时,马蹄踏在坚硬的路上,仿佛特别轻快。欲驰骋千里;饥饿的苍鹰时刻准备着,只待一声呼唤,就去搏击长空,冲向猎物。

    千均之际,鸢贞拉疆绳而立,双手执起弓箭,以极快的速度把箭发射出去,“呋”一声,高飞的大鹰如同落叶般直直的落下去了,英流感叹道:“好身法!”鸢贞但笑不语,与英流往前一看,大鹰被射死,想到自己多年来没接触过狩猎,这第一箭的运气确是这样好,真是一个开门红的好征兆啊。

    两人前行了半里,终究是在一峡谷间发现了死亡的大鹰。鸢贞射的那一箭刺入大鹰的咽喉要道,被英流大大的称赞。有了这第一次的成功,无不让鸢贞英流信心倍增,于是更积极的去猎杀其他的野兽了。

    不到两个时辰,鸢贞英流便收获颇多,什么类型的野兽都有了,山鸡、野兔、鸿鹄、雄鹰、地鼠。正想回去,却让鸢贞瞥见了右方一个白色的影子,速度极快的穿越过湿润的草地,“飒飒”两声,木叶草本都被那影子掀起了一小阵风了。她以为是子只烈性的兔子,一时间征服***四起。

    虽然说两人都是“慈悲为怀”,爱护生灵,但是狩猎,又是另一番情况。

    她欣喜又惊异,急忙转开身子去追那动物。“英流,你等等我,我去追赶遍刻就带回来给你看?”英流心里好奇不知道是什么物种吸引了鸢贞去看,自己也很想去去看什么,就也放下了手中的动物,追着上去看她了。

    当英流追上鸢贞的时候,吓了一大跳,没想到鸢贞上神盯上的动物竟然是珂七殿下最喜爱的那个灵兽,玉柒白狐,属于稀奇物种。

    鸢贞追寻已久,手持弓箭在拉弓射出,三支利剑飞射而出,英流还未来得及将“且慢”两字脱口,“咻”的一声什么东西被击中了,跌倒了。那白色的狐狸顿时没了生气,好像中的是要是要害之地,怕是被射入心脏,死了。

    “鸢贞大人,你刚刚射的是左边,搞不好会是是那白弧的心脏。”

    “咦,你怎的懂是一只小狐狸?”她还一直以为是一子兔子什么的,因其跑的太快了,所以自己刚刚分辨不清那猎物的身形。

    “不如我们上前去看看?”“好。”他怎么会知道呢?他怎么会不知道呢,他身为珂七的手手下,珂七喜好什么他是再清楚不过到的了,况且不止他,但凡是有点见识有点眼力的魔,都辨认得出那只雪狐是珂七的所爱。因着以前出席活动之时,珂七独独喜欢带着它。

    那是一只极为漂亮的白狐。

    白狐冬白夏青,狐狸的眼睛有特殊晶点,能聚集微弱光线,集合反射,所以会闪闪发光。毛色雪白的小狐狸,两颗乌黑滴溜溜的眼睛弯了弯,毛茸茸的尾巴高高地翘起,身子娇小,惹人喜爱,让谁看了都想上去抱一抱,抚摸着小狐狸雪白光滑的身躯。

    她看着死去的小狐狸,心中也是甚为惋惜,觉着自己过于鲁莽了,导致误伤了这可爱的白狐,偏生它还是珂七的灵宠,运气实在是背、背到不能再背一点了。

    后来英流告诉她,那是珂七的灵宠,她大为震惊状,心想又惹下了祸端。还想了许久要珂七要是问罪起来该如何解释。毕竟是她有错在先,但是她又怕自己解释不明,让自己看起来十分没有眼色。为此,她还迷茫了一晚上。

    不过有一点意外的是,本来以为珂七会因此来找上自己的麻烦,不料他并没有来,她悬着的心才算是放下了。

    之后,便是珂七告诉她他要娶她为妾的事情,她怒不可遏。珂七这已经是完全由自己的性子来了,取亲这种事怎能可能随意?他却自作主张,她人就在此,他甚至没有征求她的意见,而是等他做好了一些准备后才和她说。

    就好像你同不同意,都由不得你,的意思。

    ······

    鸢贞回宫后舒展着身子骨,等到月光撒满外面之时,急急忙忙的把几名婢女赶走了。她才蹑手蹑脚的走到厅堂,慢慢靠近正对门的木柜子悄悄道:“他们走了,你快出来吧。”

    鸢贞退身,木柜子的门“吱呀”一声慢慢打开,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左顾右盼。

    “放心吧,人我全都赶走了。”

    听到这话英流才点点头,一跃而下出了那木柜子,有些埋怨道:“大人,这里你好歹也住了个把月份了,怎的不叫人去清理清理,里面的沉灰我可是吃了不少呀。”说着,还一边用手拍了拍蓝色短褐上的灰。

    他这么一拍,竟然拍出了几层的粉尘出来。

    鸢贞汗颜,确实是太脏了,本来亮色的蓝色短褐,竟然被那一层层的灰遮住,生生变成了深蓝色。不过倒不是她懒,只是她从未想过会长居在此,于是就不予管理,任它脏也好,干净也好,她都不可能去用。

    “好了好了,我给你换一身衣裳吧,我是有让你躲到别处去,是你不肯。我没料到那橱柜居然这么脏乱,真是有劳你了。”鸢贞笑道,作势要给他去找衣裳。

    英流拦下她,道:“唉,我是没想到那些人在这待那么久,情急之下才决定躲进去的,如此倒成了错误之举了······新衣裳就不必了,上神。何况你这儿也没有男子穿的衣裳,当下还是商议一下明天的计划要紧。”

    鸢贞点点头,“好,还是明日的计划打紧,你快去坐下吧。我去为你倒杯水润润嗓子,一会儿就来。”说罢,鸢贞去了一旁的桌案倒水,英流也去青玉案上坐下。

    接过水,英流轻抿一口,怅然道:“上神这招移花接木用得甚巧妙,珂七大人怕是真的生气了,竟然扬言三天都不来看你,你可为自己储备下三天的时间啊。”

    鸢贞笑道:“嘁,哪里是什么移花接木,我的演技实为不够精湛,我还怕他会知道那布匹是假的呢,运气好罢了。”她拿起桌上的杯子擦了擦,“况且我如今法力尚未解开,我有些忧虑,此次计划能否成功。”

    三天前,英流找上她,诚然道要帮助她逃出这机关重重的华堂园,她甚为惊诧。

    英流是珂七的手下,珂七对他的培育不在少。虽说整个华堂园中就数英流和他关系最好,她也是了解英流这小子其实是个菩萨心肠,心思又细致入微,连只蚂蚁都不忍践踏。但是英流怎么会改变了心意决心帮助她,她不知道。

    之前她一直是和英流一起在这华堂园中交往,无聊的日子也是和他一起消遣,她自然对这男子是什么意味摸得个通透。英流是被珂七派遣来保她周全的没错,但是英流不麻木,他心里善良又澄明,自然和她成了好友。

    但是英流,和陨籍一样有个不好的地方,就是······太年轻了,仅仅几千几万岁的年纪。所以要说朋友,实则是“忘年交”。不过她真心不觉得自己年纪大,和那些资历高的大神仙们相比,她不过是个初生牛犊。

    在那之后,便是珂七来看她,把她惹怒了,顺便又带着英流走了。于是,她连个可以说话的人都走了,自然心中不快。再后来,便是这次英流主动找上她,说要助她一臂之力逃出这里。

    “可是你偷偷溜出来帮了我,珂七不会知道么?要是你被他发现了,你可要怎么办?”鸢贞有些疑惑,难道这是珂七想出的计策?然而珂七不可能这么做,他要娶她,而这么做只会是自讨无趣。

    英流笑得坦然:“没事,这是我自己的主意。我早已向珂七大人提交了出差去远方的计划书,他批准了,应该不会料到我在这里。况且,我纠结了这么些日子,早已明白当我决定要帮你,会有什么样的结局了。”

    鸢贞蹙眉道:“你这样做却没有半分好处,值得吗?”英流知道鸢贞也是个善茬,他虽然不想让她离开,但是他也不希望她像个金丝雀般被人幽囚在这深宫中,他希望她能自由、快乐。

    英流故意调侃道:“上神,你这话,可是说不想离开这儿了?”

    鸢贞立即反驳道:“怎么会,当然想,时时刻刻都行。”

    英流又轻松的道:“那你还担心些甚么?按照我说的做就好了,我会在暗处助你一臂之力的,我会帮你处理掉身后的事务,你安心的离去就好。”

    鸢贞心中很感动,这些日子来她没有法力,又被像个宝贝似的安养在这个地方,多少被其他人给予几道冷眼,唯有他,真诚待她,一视同仁。

    鸢贞道:“谢谢你,英流。大恩大德永生难忘。”说罢还起身礼貌一揖,英流赶紧回礼,笑说不敢当不敢当。她委时是太想离开这里了,不管英流是处于何种目的来帮助她的,她已经觉得相信他了。

    而英流没有告诉她帮助她的真正原因。对他来说,这理由其实很简单:珂七是他的主人,他无条件服从珂七的命令;鸢贞是他心中的挚友,并且独一无二。当两者的利益发生矛盾之时,他会选择朋友。

    因为主仆的关系始终建立在利益之上,而他对利益无所期盼。唯有一份真挚的友谊,是他一生难求的。是以,他宁愿得罪了一方,也要求一段千金难买的友谊······

    —————

    珂七果然如其所言,没有来过。

    晚上她急忙捡好了自己的行李,一些需要的衣物、干粮和钱。只要等待到子夜卯时,按照他的指示,便可逃出去。英流坦言这机会只有一次,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否则,她就会完全暴露出去了。

    英流经过调查,告诉她,其实这华堂园正如一座围城,其实是有四方城墙筑守,但是因为其地太广,所以园子中的他们都不知道。

    四方城墙上时时刻刻有魔族守着,又不同的魔族换班站岗,城门有好几扇,英流让她选择了最远的出口“扁鹊台”展开逃跑计划。因为正是那扁鹊台地势过于偏僻,除了下人极少有人会通行过那里,守卫相对来说懈怠,非常适合她现在作为一个没了有法术的人逃跑。

    没有法术成了最大的问题,说实在的,她庆幸自己有机会在与珂七大婚之前逃出这里。珂七当初为牵制她不惜用五骨散把她法力封印,只怕成婚后他会更加肆意妄为,到时候他还会做出什么就不知道了。

    英流告诉她,此次需要她暂时换一身装扮,打扮成个樵夫模样的人,乘着守卫着扁鹊台的魔族士兵换班的那间隔期溜出去就好,就算被逮住了,也慌称自己是交供木材的樵夫就可以了,那种情况下,那些侍卫大都会放行。

    而且这段时间为了操办她的事情,英流想办法为她清除了这逃跑路线上的一些障碍,她万分感谢。为了避嫌,整个过程英流都不会出现,只能靠她自己。

    等到逃出了那扁鹊门,外边就是魔界森林了,往西南方向走五百米,英流留下的碧潭鸟是通灵性的,会带她离开魔界。到了魔界之外,就是人间了,要怎么样回天界,只能靠她自己了。

    她其实也是一筹莫展,法力没有恢复,大概还不能回天,但是近来血星的攻击愈发猛烈,她心里很着急。但是英流能为她做到这一步,她已经很感激,唯一遗憾的是最后草草的与他告别。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缘相见。

    整个夜晚她难以入眠,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望向窗外的一轮圆月,不知道为何想到了陨籍。不知道她离开后他有没有离开。

    天界的人大多对他没有善意,他也许吃了不少苦头。她想起清风明月下与陨籍饮酒畅谈的那些记忆,心中的不舍难以平息。心想着这次,她一定要回去,殊不知,陨籍早已在魔界找了她很久。

    ······

    时至将近,公鸡还没有打鸣之时她就换好了行装。

    圆领麻布粗衣,上下相连,中间以绳缚之,衣长不及踝,头部皆不加饰物,头发束起,戴一竹斗笠。往脸上抹了不是黑烟粉末,背上背着一把材斧,活脱脱成了个凡界少年的模样。

    英流备给她一辆装载着木材马车在外,她捡好了东西出发,那马车果然在庭院外侯着。她上了马车就手持地图一路奔驰。

    天还没有亮,马蹄声嘚嘚,在黑夜中交织成一首冥想曲。

    看到越来越近的扁鹊门,厚厚的城墙雄伟的矗立在了历史的时空里,一挺就是几百年。飞阁流丹,气势恢弘,如同沙场上的铁甲军墙,檐角飞翘,钩心斗角,延至天边,瓦上碧绿,焕发魅然,她的心也慢慢揪紧。

    牵扯疆绳,骏马的速度慢了下来,慢慢向前靠近。她深深的呼了几口气,让自己不那么紧张。到了距离城墙两百米的时候,她停了下来,下了马车,牵着马向前走去。

    走近一看,有四个穿着黑衣的人守卫着,墙上还有一瞭望台,上有两人守着。确实如英流所言,比起其他的出口,这扁鹊台的守卫比较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