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一天一夜(中)

枪手1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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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诏狱之外风起云涌,闹得天翻地覆,诏狱之内,却是静悄悄的没有丝毫声音,天字号大牢的利用率一向便是超低,这一段时间,只关了两个人,一个是前兵部侍郎,西秦间谍刘震,一个便是秦风了,现在刘震被闵若兮带来的人直接提走,天字号牢房便完全成了闵若兮与秦风的二人世界。

    长长的甬道之中,瑛姑盘膝坐在正中间,大红的灯笼将光线投诸在一身黑纱的她,在地上拖出长长的影子。

    临时布置的新房之内,正是翻云覆雨,颠龙倒凤之时,以瑛姑之耳力,里面的动静,自然是瞒不过她的,可愈是如此,她便愈是伤心难过。

    秦风是必死之人,诏华公主闵若兮此举,等于是给自己今后的一生套上了一副沉重的枷锁,只怕永世也难以解开。她怜惜,她痛恨,她无可奈何。

    闵若兮一旦作出决定,便决不会再改变,对于这一点,瑛姑心知肚明。她恨朝廷,恨皇帝,恨秦风。

    昭华公主早前秘密出京,那时的她与霍光正在外面寻找一样极重要的物事,并不在上京,如果他们当时在上京,便可以随着公主一齐赴西境,就算西部边军覆灭一事仍然不可避免,但有他们两个在,至少不会让公主受伤,遇险,更不会让秦风出现在公主身边,从而俘虏了公主的芳心,让公主就此跌进了火坑。

    那个秦风,自己今天才见到他第一面,虽然看起来谈不上英俊,但却另有一股难言的气质在言谈举止之间浮现,也难怪公主见之心喜,与上京那些油滑纫绔,自有着天壤之别。

    诏狱之中不见天日,但瑛姑估摸着时间,大半天只怕已经过去了,一天一夜,这便是昭华公主与秦风相聚的日子,新婚夜即是分别时,成婚日就是守寡时,这残酷的现实,如何不让瑛姑黯然神伤。

    她站了起来,垂头向诏狱之外走去,她不想再听到内里的恩爱,也不想看到两人的欢颜,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欢喜太过于短暂,而痛苦则永恒长久。

    随着她缓缓走过长长的甬道,先前挂上去的那一盏盏喜庆的大红灯笼,一个接着一个的被震碎,碎片如雨点一般纷纷飘落,所过之处,逐渐陷入黑暗。

    这个世界是黑暗的。即便再点缀得富丽堂皇,在人的心中,仍然漆黑一片。

    上京西城门,一个不大的孩子,背着一个小小的包袱,向着城门走来,夜色已经慢慢降临,城门口,卫护城门的士兵正在收队,沉重的大门开始缓缓关闭。

    “等一等,等一等!”孩子操着一口西境方言,大声叫喊着,撒开步子,向着城门飞奔而来,在大门合拢的那一瞬间,他一个侧身,挤了进去。面对着士兵们的斥喝之声,孩子只是向着他们笑一笑,“不好意思,麻烦诸位大哥了。”

    他深深的向着士兵们鞠了一躬。看着这个半大孩子脸上的笑容,士兵们倒是不好意思再说什么,毕竟还只是一个孩子而已。带队的哨官挥了挥手,示意孩子赶紧离开,难得的发了一次好心,连入城税也懒得收,包袱皮也不检查了。

    一个孩子而已!

    这个孩子叫马猴,来自大楚西境。如果城门口的这个哨官,知道这个半大的孩子已经在战场之上熬战了二年,手刃了数十名西秦边军的话,不知道还会不会认为他是一个孩子。

    马猴是秦风的贴身侍卫,在敢死营中,是年纪最小的,但地位却较为特殊的一个。不仅仅是因为他是秦风的侍卫,更因为他小小年纪,在敢死营中,已经得到了那些家伙的承认,承认他有资格与他们在一起。

    身上的衣服早已破破烂烂,身上更是散发出一股闲人勿近的酸臭气,惹得街道之上路人纷纷走避。马猴却是毫不在意,昂首阔步行走在上京的大道之上。

    他没有钱。在小猫带着他们拼死杀出安阳郡之后,敢死营已是不名一文,穷得叮当作响。马猴决定来上京寻找秦风,他不相信他的大哥哥真得要死了。从西境到上京,一路千里迢迢,马猴很快便用完了身上那一点点可怜的银钱,身无分文的他,有零工打便打零工,实在没辙,便去乞讨,哪怕最艰难的时候,马猴也没有去偷,去抢,虽然以他现在的本领,想要去做点没本钱的买卖,实在是太容易不过了。但他牢牢地记着秦风对他的教诲。对马猴,秦风从来都是另眼相看,因为他将马猴招进敢死营的时候,他还当真只是一个孩子。敢死营的其它人,秦风是绝对懒得去教他们做人的道理的,因为他们的观念早已成形,早已经有了自己的认知,而马猴不一样。秦风希望,有朝一日,马猴能真正成为一个正常人,所以,对于马猴的教育,他从来都没有放松过。

    马猴一丝不苟地按照秦风的希望在做着,历时月余,他终于抵达了上京城。

    马猴以前只是西部一个小县城的孩子,上京对于他来说,完全是一个遥远的陌生的同时又向往的世界,踏足在上街宽阔的大街之上,脚下踩着光溜溜的石板,马猴好奇的一路东张西望。

    与西部相比,真是大不一样啊!

    就像乡巴佬进城,所有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新奇,感到振奋,原来京城里的人,日子是这么过的。

    热闹的街市自然不会属于这个不名一文的人,哪怕是街头之上拉客的小二,看到马猴,也都是嫌弃地瞥一眼,挥挥手恨不得赶苍蝇一般将他远远的赶开,免得这样一个邋遢的家伙站在自己店面前,影响了自己的生意。

    不管是侧目而视的,还是嫌弃厌恶的,马猴对所有人都抱以热情的笑容,秦风告诉过马猴,伸手不打笑脸人,所以任何时候,都要笑脸面对任何人,哪怕你要拔刀子做了他的时候,也要笑着。马猴一向是将秦风的所有话都奉若圭宝的,哪怕他很是疑惑,秦风自己为什么从来不这样做。

    所以马猴一向都是笑着的,笑着面对敢死营的所有人,笑着面对西秦边军,笑着杀死他面前的敌人。

    现在,他仍然笑着面对上京人,哪怕他的眼里根本就没有这些人。

    肚子饿得咕咕作响,双腿也有些发软,马猴知道,那是饿得,今天一整天他已经没有吃过东西了,到了上京,好像便连讨饭也变得不容易了些。那些乡村里的人,同情心更多一些。这里的人,显得很冷漠,但他仍然大步向前,这是长久在军中养成的习惯。

    马猴有一个地址,这是小猫给他的,而小猫的这个地址却是舒大夫给的。梧桐邑,小意菜馆。

    在身上被吐了好几口唾沫,大腿上挨了好几脚之后,马猴终于碰到了一个好心的老头儿,虽然老头也离足足有数步之远,好似生怕这家伙身上的虱子突然发现一个油水更厚的地方即兴来一次搬家一般。但他还是告诉了马猴怎么去梧桐邑。至于小意菜馆嘛,老人则摇头表示不知。

    马猴道过谢,大步向着梧桐邑方向走去,有了梧桐邑,自然便有小意菜馆,小猫不会骗人,舒大夫更不会骗人,要知道,在敢死营中,马猴除了服秦风之外,便只服舒大夫一个人了。要不是舒大夫,马猴现在的骨头只怕早就烂了。

    一个时辰之后,马猴站在了梧桐邑那狭长的巷道之外,看着那长长的,但却窄窄的几乎只能容两个人并肩走过的胡同,马猴终于明白为什么那老人不知道有小意菜馆了,将一家菜馆开在这样一个地方,要是有客人上门,那才是怪事了。

    被马猴一刀宰了的继父,就是县城里一家酒店的大厨,马猴自然知道一家饭馆要想生意兴隆,地段位置可是极其重要的。

    “可别倒闭了才好,除了这儿,我还真不知道去哪里找舒大夫呢!”马猴自言自语地道:“这上京如此之大,要想找一个人,可就如同大海捞针一样了。”

    紧紧了腰上的带子,将肚皮勒得更紧了一些,马猴大步走进了这窄窄的巷道。同时瞪大眼睛,借着天上的月光,仔细地看着两边那些房子的门楣,既然是菜馆,那总归还是有个招牌幌子的。

    功夫不负不心人,他终于在一扇小小的木门之上,看到了小意菜馆几个字,即便是只借着天上的月光,马猴也能看出这几个字也不知在那门楣之上存在了多少岁月了,一块牌子之上,居然满是虫蚀鼠咬的痕迹。

    摇摇头,马猴觉得这小意菜馆可真是处处都着与众不同,想想倒也不意外,如果不与众不同,怎么会与舒大夫有关系呢,舒大夫不就是与众不同吗?

    他伸手敲门,门却应声而开,大黑天的,居然连门都没有拴,马猴迟疑了一下,大步走了进去。

    屋子里摆着几张小小的桌子,最角落里的一张,有一盏孤灯,一个人。

    “舒大夫!”看着那熟悉的身影,马猴激动的叫了起来:“我终于找到你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