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麟儿学武

月光蓝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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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天起,林家就开始上演鸡飞狗跳的事情了,麟儿的杀伤力不是一般的强,是非常的强。

    撞坏一颗树已经不是麟儿爱玩的有些了,因为每次撞坏树自己都要五体投地,那感觉特别的不爽。因此现在人家玩高级了,就是——徒手碎大石。

    很难想象,一个一米高不到的小豆丁,站在一块巨大的石头面前,轻轻一拍,然后石头哗啦啦的碎了一地。

    那画面太美简直让人无法相看。

    林家小花园的假山从此消失了,原本小花园里就只有两座不高不大的假山应景,结果被麟儿拍拍两下,轰然倒塌,再也不敷之前的美好景象。

    从此以后,麟儿的一切用具都变成铜做的了,瓷器的用具就不能在麟儿的手中生存一回合的光荣牺牲了,即便是这样每个月林家还是要购买一定数量的铜做的用具。

    除此之外,因为麟儿太小不懂得控制自己的力气,经常一巴掌拍在别人的身上,一个红印就出现了。如凝安这样的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书兰自己曾经就是最佳受害者,一岁大的孩子什么都不懂,和他说道理也说不通,至于打……呵呵,到时候谁打谁都还不一定了。

    对于这个儿子书兰很头疼,这简直和她想象中的孩子差了很远,有没有!?

    难怪有人说过,世界上有个句话叫:别人家的孩子。

    别人家的孩子就是各种的乖乖宝,而自己家的就是熊孩子,差距太大了,让人有些不想接受。

    瞧见人来,书兰揉了揉额头“麟儿今天又干了什么?”

    “小少爷并未做什么,和昨天一样。”麟儿的奶娘低眉顺眼的说道。

    “那凝安的脸……”

    “是凝安送点心过来,小少爷一开心就挥了挥手,正好打在凝安的脸上。”这真的是意外呀!

    “麟儿了?”书兰扫视了一圈,貌似没有见到人。

    “小少爷刚刚正在沐浴。”

    “罢了,你下去好好伺候麟儿,不用让他来给我请安了。”揉了揉头,虽说母不嫌儿丑,但这么凶残的熊孩子,书兰真心有些hlod不住呀!得想个办法才行。

    林之孝回来的时候就见到自己媳妇一脸沉思的样子坐在炕上,不知道想着什么,昏暗不明的光打在书兰的头上,只留下一片的阴影。

    “怎么了,在想什么?”

    书兰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大跳,抬头一看是林之孝,在才将心放回了原处,起身伺候林之孝换衣服“没想什么,只是你说麟儿现在会不会太过了。”

    天生神力也不是没见过,只是厉害到麟儿这样地步的还真没见过,太凶残了有没有!?

    倒是林之孝一脸的傲娇,不赞同的说道:“别胡说,咱们的孩子这叫做厉害,放眼整个京城,还有谁比咱们儿子更厉害的?”

    若不是林家低调,麟儿的大名恐怕就传遍整个京城上上下下了,不要小看京城人八卦的速度。如此天生神力的孩子,都不值得八卦,那还有什么能值得八卦的?

    “可……”书兰在林之孝的对面坐下,皱眉,一脸的忧愁“可这样下去他人小不知道轻重,家里又没一个能制服他的,再这样下去恐怕就要无法无天了。”

    “呵呵!”林之孝笑了“你放心好了,父亲前段时间已经联系上一个旧友了,说请他来家里教导麟儿。”

    “旧友!?”书兰眨了眨眼睛,林老爷能有什么旧友呀!他一个下人。

    “当初父亲是跟着国公爷一起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虽然因为是奴籍并没有因功授官,但也在军中结交了一些人,听说这次父亲请来的人,以前在军中有个绰号叫‘万人敌’。”林之孝给书兰解释道。

    齐国是封建社会,虽然没有名义上的奴隶,但暗地里还是贵族至上制度。统分四籍,即:良籍、商籍、奴籍和贱籍。良籍里面又有:贵籍、军籍、官籍。

    如贾府这样的开国功勋自然是入的贵籍,各方面都有优待。林家是贾府的下人入的是奴籍,也就是奴隶。

    奴隶在主子家是没有人权,奴隶的一切东西都是主子家的,也因此很多人都钻了空子。领着自家武力值不错的奴隶上战场,战死了不心疼,要是自家奴隶立了什么功劳,那就是自己升官发财的依据了。

    林老爷当年也是这种情况,比起其他人,唯一幸运的是他成功的跟着贾代善从战场里活着回来了,至于军功,别想了,主子日后赏你点钱财算是对得起你的了。

    如今林老爷从奴籍里面出去了,自觉得自己的腰板比以前挺得更直了,如今又见着自己的亲孙子天生神力,便动了心思。

    林老爷是和贾代善一起打过江山的,到没有别人的那股穷酸子气,喜文厌武。相反林老爷觉得走武路子当兵打仗,挣军功比读书强。

    虽然两个路子都要台下十年功,但若是自家孙子想要当兵打仗,不用贾府的主子出手,他自己都能给孙子找些路子。当年他是贾代善的下人不假,但战场上可不分贵贱,他和军队里的某些人可是交过后背的交情。

    而读书科考当进士什么的,看看东府的贾敬和西府的贾政就知道,这条路要是没人在前面拉着走起来非常的艰难。

    不过当时林老爷并没有下定决心,毕竟如今贾府也勾搭上文人的路子了,孩子没长大之前,一切都说不好。

    可等看见麟儿天生神力,林老爷那是下意识的就下定的决心,让麟儿从武。还扯下了老脸来,给以前的旧相识写信,希望他能收徒弟,这年头可不是读书人才能拜师,从武想走远没一身的功夫和胆识谋略那可不行。

    “万人敌!?”书兰的脑子迅速的勾勒出某营长的样子,咳咳,那是看某些电视剧看多了后遗症。

    林之孝点点头“可不是,听说他站在那里,猫狗都不敢叫,敌人更是被吓的屁滚尿流的。”

    “父亲怎么会认识这么厉害的人物?”书兰有些吃惊,她只知道林老爷曾经是贾代善的书童,却不知道这书童包含着的血泪,不然贾代善死后林老爷为什么还能稳坐大总管的位子,靠的不是别的就是那份资历。

    “父亲说,那是当年交过后背的交情。这人当年有些混,杀敌人杀得多,但触犯军规的事情也不少,老上司没了后就离开了军队,还是父亲上次下江南的时候无意中遇见了。”林之孝解释给书兰听,要是人家如今是一方大员身上有几品官在,肯定瞧不起林家。但有本事的人却不一定都当官,所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民间也不缺乏高手。

    书兰点点头,对林老爷的主意倒是挺满意的,她之前的确是想着让麟儿走文官的路子,毕竟小说书上都那么写的嘛,主角的丈夫/儿子不是状元就是探花。可见识了麟儿的天生神力后,书兰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从军也未尝不可。

    若是天下太平那书兰肯定不会让麟儿走上这一条路的,毕竟盛世的军人过的异常的苦,不但没什么军功捞,还会被克扣军饷什么的。别的事情书兰或许记得不得,但某个版本里贾探春和亲的事情书兰却记得很清楚。

    这南安郡王对外打仗败了,战胜国要求和亲,皇上和南安郡王都舍不得自家闺女于是就把贾探春充作郡主嫁过去了。把这事放到这里,贾探春还会不会去和亲书兰不知道,但这仗会不会打,她倒是有几分把握。

    这是南边,而北边了,那可是华夏自古以来的心腹大敌所在,没了这个就来那个,哪怕就是后世让人唾骂的宋朝在北疆驻守的军队亦不少,明朝的皇帝更是直接迁都了。

    说起来,还真不怕没仗打,没军功捞。

    如此一来,唯一要做好准备的就是给麟儿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让他变成高手。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不求做到,只有能在战场上活着便好。

    “那我让人将外院的一处打扫出来。”又顿了顿,书兰继续说道:“郊外那处庄子有骑马的地方,你看?”这年头从军不会骑马,你就别想当大官了。

    林之孝瞧着书兰一副要马上准备好一步到位的样子,捏了捏她的手笑道:“不急,等着那人来了来再说,父亲可说了那人脾气不怎么好,会不会收下麟儿还未尝可知了。”不过瞧那表情,完全是一副:你小子要是不收下我儿子就是有眼无珠。

    书兰被林之孝的表情给逗乐了,麟儿是破坏力大了些,但也正是因为这样学武才比学文更有出息,不过文化课还是得上,不然光靠武力可走不远。

    没过几天那位顶着‘万人敌’名头的人就来了,外表有些出乎众人的意料,是一个干瘪的小老头。

    没有书兰想象中的八腹肌,也不是肌肉暴多暴结实的猩猩男,一个很平常的瘦小的小老头,若不是眼睛闪过一道精光,书兰还真会被这人给骗过去。

    一个深藏不漏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