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一章 王大人

宁小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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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徐灏独自一人在萧家村散步,他特意陪老太君回来住几天,轻车简从,没有惊动任何人。=

    整条街上都挂着红彤彤的灯笼,其中徐家和萧家的灯火最亮,此刻的家族无疑正出于烈火烹油的鼎盛时期,一家子两门国公,沾亲带故的亲朋好友无不跟着富贵发达,只要肯用心经营家业。

    徐灏或许是因人到中年,也或许是有感于朱高炽的健康,思绪不禁飘到了未来。

    等自己死了后,徐家会如何呢?套用游戏里的一句话,“王权没有永恒”,早晚会有一天家族将衰败,子孙将七零八落。

    走走停停,徐灏浮想联翩的来到位于村北头的童家院,作为村里大族之一的童家占地面积不小,大小差不多有徐家半个大,聚族而居,住着将近百多户,大院里的人家大半都姓童。

    祠堂里供奉着同一个老祖宗,徐灏不太清楚童家的历史,只知道人人都说其长房占着童家的龙脉,家越发越大,人长得越来越气派,即细皮嫩肉的标准城里人。

    徐家与童家没有亲戚关系,就算有也不知道,不过虽然同为大族,可比起徐家来,说难听一些,童家就是个破落户

    如今的童大老爷乃县里学府的退休官员,一家子住在县里,他本人时常回乡下住住,年纪大资历老,自从徐家搬走之后,就是这一方响当当的头面人物。

    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自小就在京城读书上学,也不知道现在做了什么官。徐灏中午看到一乘二人抬的轿子,一颤一颤的回来了,童家人说大少爷是回来呼吸下新鲜空气的。

    此时童大少爷也在外头散步,迈着官步,摆出一副官僚的架势。徐灏不以为然的摇摇头,这样的人在城内多了。原来他只不过是个准官僚,科举不成进了刑部,专门训练专业官吏的一个机构。

    徐灏不想和对方碰面,放慢脚步走在阴影里,能依稀看到童大少爷头上梳着亮光光的油头,身穿好像是普通布料却非说是上等料子做的笔挺中山装,脚上一双能照到人影子的黑皮鞋。

    记得中午时,他鼻子上架着一副金边墨镜,走出轿子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手帕轻轻揩拭一下下踏上灰土地给皮鞋扑上的一层灰。然后皱着眉头捂着鼻子,不满意的看着童家院那些东倒西歪的土房子,崎岖有坑的灰土小道,还有那些看不顺眼的欢迎人群。

    人群里有不少是他的长辈,对着七房祖公、四房爷公、二房堂叔什么的,好似招呼又好似不理会地轻微点一点头,嘴上哼哼唧唧一声,便扬长而去了。

    当时抬他回来的两个叔辈说,在县城里他和大老爷有过一番争论。童老爷打算儿子在刑部学成之后,回县城做个候补待缺的候补官吏,一点点熬资历,争取机会升为典吏。所以童老爷叫他回老屋院子来祭祖扫墓,因仕途也就那样了,也顺便熟悉下稻麦等庄稼事,学一下收租取利的诀窍。

    他爹说落叶归根。人最后总归是要靠着老基业养老,可是童大少听不进去,金陵距离萧家村才多远?哪门子的落叶归根?总之是不想回到乡下。

    “你至少可以到乡下呼吸点新鲜空气嘛!”童老爷的最后一句话还算打动了他。于是自备轿子,一颤一颤的回来了。

    不想一回来,少不了闻到乡下的猪粪牛屎味,马上受不了了,这不去祠堂点了香烛,烧了纸钱,直挺挺地跪在老祖宗的神主牌前,磕了三个头,就算是完成了任务,第二天就坐着轿子逃回城去了。

    二少爷呢学习还不如老大,先是进了金陵新式学校,没能浪下去,科科不及格被劝退了,于是去投考了一年就毕业的讲武堂士官学校,专门为了坑蒙拐骗大好青年而设的。

    一年之后,二少爷捞到一个士官军衔,当了军官。可是他害怕被派到海上或血肉横飞的北方厮杀,于是回到县令做了巡检,这个差事既威武又安全,这二位已然是童家值得说一说的精华人物了。

    其余的童家人则如草芥一般,不值一提,如同众星拱月一样的成为了长房家的附庸和陪衬。长房大院周围那些歪歪倒倒的瓦房和草棚中,有一些是童家老祖宗的后代,已大半沦为了长房的佃户,至于不姓童的,更是佃户中的佃户,家家户户租种长房的田地,上粮纳租。

    如果连田地都种不起,要么只有天天打秋风,或是给长房当长年,当帮工了。

    童家很封闭,自成一体,一向与萧家村其他人家来往不多。其他姓童的靠着祖传下的田地过日子,一旦遇到了天灾**,或意想不到的三长两短,有的是‘中人’替长房出主意,土地或当或卖,还说是看在同宗同祖的情分上呢。

    短短几十年,竟一家一家的败下去了,当初分出去的田地重新归于长房的名下,以至于这些人家走投无路,纷纷成为童大老爷的家奴,长工短工,抬轿子的轿夫,看家护院吹喇叭帮闲等等。

    徐灏走呀走呀,心说将来自己的子孙会不会成为另一派子孙的家奴呢?借鉴童家的历史,大有可能,除非那时全面进入了现代世界。

    如今童家长房基本统一了童家院,没有敢往外伸手,起码萧家村附近不敢,因那会碰触到徐家的逆鳞,徐灏是决不允许的。而童家院子里,惟独有一户人家不甘心沦为佃户,非要雄心勃勃的和童家顶一顶,靠自己的一身力气和一手农艺,把家业振兴起来。

    这人家姓王,名叫王四六,祖上曾和童家联姻过,可见当年门当户对。后来家道中落,大明立国那几年打土豪分田地,院里的大多数人家不愿成为老朱家的佃户,死活要守着祖产过日子,依附于长房的势力下少交税,王家则是从官府领到田地的自耕农之一。

    王四六年轻时外号叫做王大人,天生的个子大力气大,个头大概接近两米,体重二百斤,手大脚大说话的声音也大,办起事来也大手大脚,所以萧家村的人都管他叫王大人。

    常言道身高力不亏,村里人杀猪都喜欢喊他,一个人就能把猪按住,把含在嘴里的杀猪刀抽出来,一刀插进去,猪就不哼不叫了。

    因家里没有牛,农忙时候又常常借不到牛,就见在王家的田地里,在后面扶着犁的是他年幼的儿子,王大人在前头拉犁,不亚于一头强壮的公牛。

    由于消耗的力量大,吃的粮食自然也要比常人多,据说能吃得下一升米,二斤的饭。

    很多人都认为王大人是个笨手笨脚的大老粗,缺心眼好糊弄,实则人家的智商和身高成正比,精于打小算盘,特别是种起自家的庄稼,真叫一个细心。

    王四六是独子,父母死得早,没有堂兄弟,又因为嫁妹妹,妻子常年卧病在床,靠着二十亩薄田过活,属于明朝那种苦吃苦挣勉强能过日子的广大中等农户。虽然比不得一年收支相抵,还有些盈余的上等户,可也不是那种入不熬出,窟窿越挖越大的下等贫户。

    一般来说,古代的中等农户属于缴纳赋税的中坚力量,可也是最危险的人群,碰到灾年,或家里有连续丧病喜庆的红白喜事,朝廷突然加征苛捐杂税等,中等农户是最没有抵抗力的,要不然也没有明朝著名的流民了。

    虽说王四六住在萧家村,可也免不了遇到各种不走运的事,加上妻子的药钱,一直处于吃不饱也饿不死的状态。那几年灾荒,尽管他勒紧了腰带,从吃干饭改吃稀饭,吃两顿饭改吃一顿,还是难免没钱买药了。

    迫不得已,只好向童大老爷借了债,不是“驴打滚”也不是“敲敲利”,可至今还是王四六感到最心疼的事,就是后来把一块地当了给童家,没有“当死”,却也没有办法赎回来。

    最令王四六引以为傲的是,当年和他差不多光景的几户自耕农,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或在童家的诱骗和逼迫下,都变成了童大老爷的佃客,童家院唯有他王大人幸存了下来。

    这是一段多么令人心酸的奋斗经历,真是一个钱恨不得掰八瓣用,一颗米恨不得当成八颗米来吃。

    近十年,徐灏的恩泽惠及村里,也多少惠及到了王家,加上王四六的精打细算,勤劳刻苦,现在家里有五亩棉花田,五亩水田和七八亩旱田,一亩菜园子,一小片果园子。

    日子好了他还不满足,又向童大老爷租了几亩田来种,这样一年下来,收入能多一些,可惜家里只有他一个真正的劳动力。

    妻子因女医门的成立,得到了精心诊治,病情好了一大半,不能下地干活,可以在家做饭洗衣服,操持家计,照顾儿女。

    儿子已经十四五岁了,总算顶的上一个半劳动力,还有个八岁大的小女儿,除了帮母亲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还能打打猪草,喂养两头大肥猪。

    王四六吃了一辈子不识字的亏,非要儿子去读小学中学不可,如此一来,田地里的活孩子是帮不了太多的,顶多儿子在农忙时下下地,妻子女儿秋天时割谷子,下地拣麦穗和稻穗,抱禾苗,剥新种的玉米胡豆。

    从海外运回来的土豆等,短时间内只能起到填饱肚子,却无法增加农民的收入。(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