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将来的打算

绯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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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集的风波逐渐趋于平静,人们还有各自的工作需要忙,围观也只是图一时新鲜,不可能看见一只神奇的猫之后就连饭都不用吃了,所以很快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该干嘛干嘛去了。

    布斯也告诉薇薇安回家去等自己的消息,然后独自一猫赶往森林前去打猎,一路之上思绪翻飞。

    首先,今天见到了传说中的花衣吹笛人,也就是说自己在的世界很可能不是孤立的《穿靴子的猫》世界,有极大的可能是所有童话混杂在一起的架空异界,而通过这件事情也暴露了几个严重的问题。

    第一是关于布斯自身的问题,作为一个穿越者布斯还是太嫩了,即使有熟知童话世界的一切这个金手指的存在,为猫处事上还是不够圆滑,不自觉间就锋芒毕露,这对于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更何况是一只柔弱的小猫,以后一定要注意改正,不可能每次都像今天运气这么好,遇见花衣吹笛人这样“讲理”的家伙。

    第二就是关于薇薇安的问题,这个人实在不是一个合格饲主的好人选,倒不是区区四十个金币就差点让她把布斯卖掉这事儿,事实上卖掉布斯才是目前为止最正确的选择,毕竟布斯作为一只猫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体现出自身价值的行为,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薇薇安的没主意软耳根,现在的她一只猫因为和她熟悉就能替她做主。

    那么以后呢,如果有人比布斯和薇薇安的关系更熟了又当如何?不能把希望寄托于未知的将来,即使是猫也要把命运的主动权掌握在手中,本来自己和薇薇安就没有什么感情,所以他帮她谋得一世富贵,报了老磨坊主对自己救命之恩之后,他就要另谋生路了。

    而地点布斯都已经想好了,那就是晶耀王国的第二大城市——不莱梅,著名的童话故事《不莱梅的音乐家》就发生在哪里,说的是一只驴、一只狗、一只猫和一只鸡四个会说话的动物合伙赶跑了一伙盘踞在不莱梅郊区庄园里的强盗,占据庄园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前世迪士尼大片《怪物史莱克》里驴子的原型据说就是来源于此。

    布斯打算取代原本故事里的猫,和几个动物在那里起开一家动物庄园。

    不过这还只是一个初步的计划,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解决打猎,然后怎么去忽悠领主艾琳子爵的事情。

    说起打猎,真的可以算得上是一门极其复杂的学问,好的猎人天赋、经验、运气缺一不可,可即使是最优秀的猎人也不敢保证每一次都有收获,这也是正常的,在野生动物泛滥的古代,如果打猎是件简单的事情,也不会一到灾年就饿死那么多人,大家打猎吃野味就好了。

    布斯今天打算先抓几只容易抓的兔子练练手,通常有经验的猎人会用细铁丝做活套,一端绑在结实的草根上,或者用木棍钉在土里,套子会下在兔子经常出没的小路上。

    因为兔子的智商较低,每次觅食都会按照相同的路线,猎人通过长时间的观察分析就能找到套子正确安置地点,而兔子的两只眼睛呈90度,很难注意到摆放在正前方的陷阱,这样很容易一头扎进铁丝做的套圈里,用力过猛一下就勒住了。

    说起来的简单,但是这却需要一个经验丰富的猎人经过长时间的观察才能办到,不过对于布斯来讲却不需要这么麻烦,身为猫这样一个天生猎手,强大的天赋足以弥补经验上的不足,一切靠他那超强的嗅觉就能解决。

    要知道,大多数人印象当中嗅觉最灵敏的应该是狗,因为平均每只狗的鼻子上拥有两亿两千万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五百倍,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猫比起狗来毫不逊色,平均每只猫的鼻子上拥有两亿四千万个嗅觉细胞,比狗的平均数字还要高出两千万,能嗅出稀释成800万分之一的麝香气味!

    所以对于布斯而言,哪里用得到长期观察那么麻烦,穿过贵族用来防止平民偷猎让魔法师们设下的荆棘丛,提鼻子在空气中闻了闻,很快便确定一个兔子味道浓郁的地方,同时也闻到好几股强大猛兽所散发出来的气味。

    然后在逆天嗅觉的指引下,他很快便避开危险找到了一条兔子味最浓郁的小路,想来这就是兔子觅食的必经之路无疑了。

    布斯先将布袋放在地上,然后用绳子将袋口吊住做了一个活套,脱下衣服叼着绳子的另一头爬上了小路旁的一棵大树,趴在树上守株待兔等猎物上钩。

    果然,过了没有多久,一只兔子顺着那条小路走了过来。

    这也是猫作为天生猎手的另一个种族天赋优势——气息隐藏,其实生活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例子,猫咪在静止不动时,几乎就跟死了一样,就连最害怕猫的耗子都敢堂而皇之的接近。

    如果换成是人类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除非是常年生活在在大山中的老猎人,才能做到和自然融为一体,不会引起猎物的警觉。

    就像今天这样,布斯作为一只猫可以等着猎物上钩,但是换成一个人类就很难很难。

    所以今天这只倒霉的兔子丝毫没有注意到危险已经降临,仍旧像往常一样沿着每日觅食的道路前行,它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身体的两侧,以防止有食肉动物突然袭击,直到慢慢的走进了布斯的陷阱,才猛然间注意到自己中了陷阱,可是却已经为时已晚。

    趴在树上的布斯连忙站了起来,两只爪子抓住绳子向上一拽,布袋被扎好的活套立刻收紧,兔子还没有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被活捉了。

    布斯慢慢地爬下了树,动作迟缓的像一只病猫一样,没办法,他的灵魂还是个人,稍微还有一点恐高,虽然融合了靴猫的记忆,却还是无法做到像一只真猫那样灵活,爬高了是真怵。

    刚从树上下来腿还有点软的布斯缓缓地来到布袋跟前,此时被困在布袋中的兔子不断的剧烈挣扎,他用猫爪捅了捅兔子说道:“兔子,你会不会说话,会的话就说一声。”

    兔子不说话,仍旧在那里拼命地挣扎。

    布斯又问道:“如果你会说话的话,我或许会考考虑放你一条生路,如果你不会的话,就别怪猫爷我心狠手辣了啊。”

    兔子依旧不说话,依旧在那里挣扎。

    布斯长出了一口气,看来即使是童话世界也不是所有动物都会说话,可能这里面有什么不为人知规律,只是现在的他还不知道。

    不过这样也好,布斯毕竟没有完全适应现在的身份,要他杀一只会说人话的动物,心里还是有压力的,这下好,弄死一只傻兔子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布斯穿好衣服,恢复了像人类一样站立的姿势,然后抓起地上的布袋就背在身后,。

    嚯,兔子还挺肥,足有三斤多,要知道布斯现在也不过十来斤而已,不过或许是因为原本的靴猫就天赋异禀,背着这样一个体重足有自己三分之一的家伙,居然一点都不觉得累。

    布斯缓缓地朝艾琳子爵城堡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