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逼婚(五)

涵冬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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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鹤听到沈恩来回府的消息,便猜道他爹对这桩婚事是极其满意的。回到府后,果不其然。

    沈母正在翻箱倒柜:“前些日子让六婶给冯家过了话,说今儿个就是个好日子,你爹和我就都定了今天去人家冯府提亲。你快点过来,穿件好看点衣服跟你爹一起去。”

    又拿起一件深蓝小马褂:“这件咋样?显得你白,还有精气神。”说罢,又兀自摇了摇头:“这色儿不行,这日子得找个喜庆点的色。”

    沈云鹤见他娘忙活着,有点发懵。爹什么时候得着俩家要定娃娃亲的信儿的,又是啥时候同意了的?还有这提亲的日子,自己咋不知道?难道说自己奋力艰难抵抗冯二丫头的空档,双方家长已经越过自己这个最主要的当事人,把日子啊、嫁妆啊、彩礼啊这些东西全都商量好了。唯一需要自己做的就是数着日子,然后婚礼当天骑着高头大马,把那个朝天椒娶回来,从此便在妻管严的路上一去不复返。

    沈云鹤觉得自己有必要获得一些知情权:“娘啊,我爹是啥时候答应了的?我咋不知道啊?”

    沈母表情有些恍然:“瞧我这记性!你成天出去玩去,我这没看着你,再加上准备彩礼,就忘告诉你了。那天吴六婶走喽,我就让伙计进城找你爹了,你爹一听是和冯家定亲,立马就答应了。后来你爹找人吴四先生算了算,给我还有冯振海写信,说今天是个吉日。要我说,这日子是有些急,不过你爹和冯老爷都说没事,早办完早拉倒,就在今天把婚给定喽。”

    吴四先生是数年前逃荒到这里来,饿倒在路边,幸得沈恩来相救。后他在雷沟村头盖了一座草房作为住所,可仍终日神龙见首不见尾。

    此人自称家中老四,所以人们便叫他四先生,由于没有姓氏,渐渐又被称为无四先生,后来人们把无改为口天吴。近一年,吴四先生又穿上一身道袍,搬进了钓鱼台,有的村民私下又称他为吴道人。

    这位吴四先生极有本事,上达天文,下知地理,传言说他也极其擅长排兵布阵、占卜八卦。虽听起来像似神棍一类,可吴四先生与雷沟神神叨叨、坑蒙拐骗跳大神的王老婆子极为不同,吴四先生从不轻易为人算卦,只有对沈恩来,为报他恩情,每当沈恩来带着保安队拦路抢劫,都会要请这无吴先生算上一卦,找准方位。

    沈母见沈云鹤对这桩婚事仍有不满,说道:“人家吴四先生轻易不开口,还是你爹去为你这婚事求了一卦。吴四先生都说了说了你俩这是天作姻缘,天生就是一对,你还有啥可犟的?”

    沈云鹤对吴四先生没有什么印象,只知道他搬进了钓鱼台,自己不能去那玩了。只当那吴四先生与王老婆子是一类人,此时听了沈母的话,不禁对那吴四先生有了一丝怨气。

    “孩子他娘,你看我这身咋样?”这时,沈恩来走进来,声音雄厚。

    “这是人家孩子定亲,你穿那好跟着瞎参合啥。”“这可是咱儿子头一回定亲,能不穿好点吗!”

    沈云鹤看着沈恩来,神色越来越绝望。他原以为自己定亲这样的大事,老爹回亲自从锦城回来,然后召开一个家庭会议,如果老爹觉得冯二丫不错,那自己就撒泼打滚,实在不行就绝食。可眼下,这进展速度也太快了,打得自己一个措手不及。

    沈恩来看着沈云鹤苦茄子似的脸,挑了挑眉:“咋哒?我听你娘说你有点不乐意,那老冯家多好呀,他家姑娘还比你大两岁,能让着你点。”

    沈云鹤不敢触他爹的霉头,接过沈母递过来的衣服,不情不愿的换了起来。

    看着镜子里的人,沈云鹤扯了扯嘴角。真傻,沈云鹤心里想道,一身的红,红裤子,红布衫,红马甲,扣子和兜是金的,要是给自己一条鲤鱼,都能当财神爷身边地福娃了。

    一路上好些人吹吹打打过了河,引得村里人围在道两边看热闹。沈云鹤不自在的撇了撇嘴:“爹!就是个定亲,用得着整这么大的阵仗吗!”

    沈恩来哈哈一笑:“你小子懂啥!那老冯最宝贝他闺女了,这我都怕人少不够热闹,被老冯家给比下去!”

    到了冯府,沈云鹤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只见冯府门口临时用架子搭了一个高台,一男一女正在上面卖力唱着二人转,挥着手绢一圈又一圈,周围看戏的人也是一层又一层,人来人往,弄得沈云鹤头脑发晕。

    “哥呀!你来啦。嘿嘿,你这身红衣服可真好看。”

    沈云鹤定眼一看,原来是孙成从人堆里走了出来,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衣服,不禁越发看定他审美绝对有问题:“孙铁蛋子,你咋在这呢?”

    孙成一笑:“这不听说二道河冯府有请二人转的吗,就过来看看,李快腿、沈云燕他们也在那边看呢。”

    沈云鹤向孙铁蛋子指着的方向里看去:“陈多嘴呢?他咋没来呀?就他成天欠欠的,不应该不来啊。”

    “陈多嘴在另一边呢,那有一个说书的,我们都不爱听,就他一个人去了。”

    果然在高架旁边,还有着一堆人,三两成群,时不时鼓起掌来叫一声好,早就将说书的人头顶给淹没了,不仔细还真分辨不出来。沈云鹤不禁咋了咋舌,这冯家好大的手笔!

    这时,一中年男子走了出来,冯红袖正跟在他后面,喜色道:“沈兄!现在咱俩不仅是拜把子兄弟了,还是儿女亲家,这是亲上加亲了!”

    此人正是冯振海,看起来四十五六岁,身材高大,皮肤黝黑,虽膀大腰圆,可气势却十分稳重,因常与正规军打交道的原因,与沈恩来相比少了一分匪气,在沈云鹤看来,倒更像一个正派的游荡侠客。

    “诶呀!冯老弟!今儿个,你这可弄得太热闹了!”沈恩来大步向前。见到二位亲家,周围人马纷纷赶来恭喜,一时间场面热闹非凡。

    冯振海领着沈恩来及一众亲戚进了大堂,看着沈云鹤笑道:“侄子人机灵,长得也精神,怪不得我家二丫头噔么在我跟前夸人。”

    沈恩来拿起酒杯:“儿子哪有闺女懂事!现在看他俩站一起,金童玉女的,瞅着更般配了!”

    冯振海说:“咱哥几个在这喝酒,让小一辈们自己出去玩去吧。二丫头,你带着云鹤你俩去后院转转。”

    “诶,知道啦!爹。”冯二丫甜甜笑道。

    “对!云鹤,你现在可是人家小女婿了!”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沈云鹤本就兴致怏怏,心情低沉,可又不得不强打起精神来,见冯振海提到自己,勉强露出笑脸,看向冯二丫头。

    只见冯红袖也穿了件喜庆的红色布衫,我们俩的衣服确实挺般配的,沈云鹤想到,不过她脸怎么白了一点,嘴也比平常红艳些,倒是比平常更好看了。

    不过当视线落在冯二丫头腰上时,沈云鹤险些要哭了,这丫头怎么订亲的日子也是鞭子不离手啊!